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证书_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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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制度化建设,进一步完善“守重”企业公示各项工作机制,并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,使之上下互补、左右互联,形成整体合力,增强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企业信用建设的系统性。
进一步完善“守重”企业信用标准体系和软件系统
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、认真总结经验,积极向总局提出合理化建议,使“守重”企业信用标准与时俱进、更加符合信用建设的时代特征,使软件系统评测结果更加客观公正、满足社会监督的要求。
加大宣传力度,完善激励机制
各地要加大对“守重”企业的宣传力度,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。要努力完善“守重”企业激励机制,积极争取各级政府、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采取措施支持“守重”企业发展,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“守重”企业公示活动。
加强“守重”企业公示信息化建设
各地要努力建设各级“守重”企业公示网站和“守重”企业公示信息数据库,提升“守重”企业公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推介力度。
统一“守重”企业信用标准体系
在全系统范围内统一“守重”企业信用标准体系,对于“守重”企业在品牌提升、社会认可、享受优惠政策等各方面都有深远的意义。各地应争取在五年时间内,逐步统一到总局“守重”企业信用标准体系框架中。
加强行政指导
各地要结合合同监管职能,注重开展对企业的行政指导,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,增强企业诚信履约意识。
长期以来,“守重”企业公示活动一直受到广大企业的认可和欢迎。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的新形势、新任务,我们要赋予“守重”企业公示活动新的内涵和更加持久的生命力。各地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,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,结合当地实际,细化落实措施,确保工作到位。
附件:工商总局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信用标准体系
活动时间
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活动实行一年一度网上申请公示制度。
企业公示申请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15日;3月16日至5月31日为核查和征求意见时间; 6月1日为统一公示时间。
四、申请条件
(一)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;
(二)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,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;
(三)合同履约状况良好。 除不可抗力、 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,合同履约率达 100%;
(四)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, 未被列入“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-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”;

